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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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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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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 |
| 项目 |
填写说明 |
|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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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款所属期间 |
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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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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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 |
| 收 入 总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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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总额 |
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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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征税收入 |
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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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税收入 |
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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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税收入额 |
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4行=第1-2-3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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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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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6行=第4×5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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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本费用总额 |
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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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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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9行=第7÷(1-8行)×8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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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税率 |
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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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纳所得税额 |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6×10行 (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9×10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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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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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已预缴所得税额 |
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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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补(退)所得税额 |
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14行=第11行-12行-13行。当第14行≤0时,本行填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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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
填报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核减后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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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