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报度申报表(B类)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二、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规定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其所在一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完成年度纳税申报。
    三、填表用中文填写。

填表说明:
项目
填写说明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税务登记证上所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15位)。
税款所属时期
    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1、收入总额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报纳税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本年度取得的全部应税收入。
2、减:不征税收入
   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4、应税收入额
   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4行=第1-2-3行。
5、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应税收入额”×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成本费用总额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8、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应纳税所得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7行 “成本费用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税率为25%。
11、应纳所得税额
   

(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计算结果: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0行“税率”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0行“税率”
12、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13、已预缴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2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13、已预缴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2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注意事项:

    一、没有进行核定征收方式认定的纳税人不能填报B类申报表。
    二、按“收入总额”核定的纳税人不填报第7行至第9行;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的纳税人不填报第1行至第6行;核定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不填报。
    三、纳税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核定的征收方式填报相关行次。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