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
填表须知: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及其税收处理,以及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的纳税调整额。

填表说明:
项目
填写说明
表 内 数 据 填 写
2、期初投资额
填报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的期初余额。
3、本年度增(减)投资额
填报本纳税年度内对同一企业股权投资增减变化金额。
4、初始投资成本
填报纳税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所有支出的金额,包括支付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及支付的相关税费。
5、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
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6、会计核算投资收益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投资收益的金额。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会计投资损益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扣除投资转让损益后的金额。
8、9、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
填报纳税人在纳税本年度取得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股息红利的金额。对于符合税收免税规定条件的股息红利,填入第8列“免税收入”,不符合的填入第9列“全额征税收入”。
11、投资转让净收入
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2、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
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核算的投资转让成本的金额。
13、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
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成本的金额。
14、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金额。
15、按税收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填报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时,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投资损失补充资料部分:
1、年度
分别填报本年度前5年自然年度。
2、当年度结转金额
当年投资转让损失需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金额。
3、已弥补金额
已经用历年投资收益弥补的金额。
4、本年度弥补金额
本年投资所得(损失)合计数为正数时,可按顺序弥补以前年度投资损失。
5、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填报本年度弥补金额合计数+第一年结转填入附三表中“投资转让所得、处置所得”调减项目中。
6、备注
填报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结转以后年度待扣除的金额,且只能填入正数。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