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汇总表(表三)
填表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报告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

填表说明:
项目
填写说明
表 内 数 据 填 写
1、购入总额
填报年度购入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商品)等有形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2、销售总额
填报年度所有销售商品(材料)的金额。
3、来料加工
填报收取的加工费金额。
4、国家(地区)
填报境外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5、定价方法
分为以下六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方法。本栏填报对应数字,如选择“6”,应在备注栏中说明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