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填表须知:

     委托加工的应税成品油,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应当在办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项目

填写说明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税款所属期

  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成品油消费税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填表日期

  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计 税 依 据

 1.适用税率(元/升)

  系统自动调取消费税税种登记中有效的征收品目对应的“税率”信息。

 2.受托加工数量

  手工录入。

 3.本期代收代缴税款

  系统自动计算

 4.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合计

  系统自动计算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