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填表须知:

 

    本表作为《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小汽车受托加工方填写。生产和受托加工的改装、改制车辆,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规定的适用税目、税率填写本表。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项目

填写说明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税款所属期

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填表日期

填写纳税人填表的实际日期。

一、 税 款 计 算

受托加工数量

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为辆。

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本期代收代缴税款” 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二)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