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填表须知:

    2015年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加相关产品销售统计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填表说明:
项目
填写说明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填表日期

 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表 内 数 据 填 写

 一、

  本表由生产轮胎、酒精、摩托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填报。

 二、

  本表“销售数量”的计量单位:轮胎为条;酒精为吨;摩托车为辆。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此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