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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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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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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加相关产品销售统计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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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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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填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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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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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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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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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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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内 数 据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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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表由生产轮胎、酒精、摩托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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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表“销售数量”的计量单位:轮胎为条;酒精为吨;摩托车为辆。 |